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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统计局关于批准实施海南省教育消费回流统计调查制度(试行)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统计局 时间:2023-01-30

  

  琼统便函〔2022〕99号

  

  省教育厅:

  贵厅《关于报送<海南省教育消费回流统计调查制度>的函》(琼教发[2022]113号)收悉。现已审理完毕,函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实施审批修订后的制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批准文号为琼统便函〔2022〕99号。请在收到复函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和制度送省统计局设计管理处,以便于归档,并在实施后本制度相关的数据共享工作,按《海南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办理。实施期间报表制度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报批。

  

                                    海南省统计局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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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tats.hainan.gov.cn/tjj/xxgk/0200/0202/202301/t20230113_3345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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