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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统计局关于批准实施海南省南繁产业统计监测制度(试行)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统计局 时间:2023-01-30

  

  琼统便函〔2023〕1号

  

  省农业农村厅:

  贵厅《关于审批〈海南省南繁产业统计监测制度(送审稿)〉的函》(琼农便函〔2022〕2225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审批后的制度,有效期至2024年1月。

  请在收到复函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和制度送省统计局设计管理处,以便于归档。实施期间报表制度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报批。

  

  海南省统计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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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tats.hainan.gov.cn/tjj/xxgk/0200/0202/202301/t20230110_3343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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