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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不断加强 文化产业发展欣欣向荣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0-22

  改革开放以来,湖北文化事业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4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不断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

    一、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改革。全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改变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努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不断丰富供给内容、提高供给质量、降低供给成本,大力促进公共文化领域供给侧改革。全省实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选取200个乡镇(街道)和2000个村(社区)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集于一体,打破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在不同部门分割管理的局面。

    圆满完成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改革前,全省文化系统共有国有文艺院团100家,其中文化厅直属院团4家,市(州、直管市)剧团26家,县(市、区)剧团70家,改革后,全省只保留事业体制院团4家。按照“转制一批”“整合一批”“撤销一批”“划转一批”“保留一批”的改革方式,全省有96家国有文艺院团完成改制任务,其中,转企改制59家,撤销9家,划转为公益性保护传承机构或转入当地文化馆、群艺馆等机构28家。

    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全省大力整合分散于不同文化行政部门的执法力量,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推动文化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同时,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施以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和黑名单为核心的文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健全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在体制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1978年,全省共有艺术事业机构237个、从业人员11597人,文物事业机构33个、人员472人,图书馆事业机构47个、人员545人,群众文化事业机构504个、人员2487人;到2017年,全省共有文化艺术机构538个、从业人员12785人,文物事业机构325个、人员5493人,图书馆事业机构116个、人员2204人,群众文化事业机构1406个、人员5037人;全省公共图书馆总馆藏量达到3597万册,总流通人次2388万。40年来,全省公共文化机构数量及从业人员大幅增长,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基层“四馆三场”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全省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新建或改扩建市县文化场馆近200个,建设基层文体广场1万多个,为基层配发流动文化服务车辆91台,为4000多个社区文化活动室配发设备。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进展顺利,一批市县博物馆新馆建成并对外开放,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开始实施,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省京剧院谭鑫培大剧院项目获得立项批复,省群艺馆新馆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本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黄石、襄阳、宜昌先后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襄阳入选10个国家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之一。

    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为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省精心打造“长江讲坛”、“长江读书节”、“文化力量·民间精彩”群众广场舞展演等一系列公共文化活动品牌,每年开展送戏下乡等基层惠民演出2万多场次。在中国艺术节群文创作中,本省获奖作品数量和等次连续四届位居全国前3,被文化部誉为“群文创作的湖北现象”。

    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经过40年建设,全省已基本实现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电影“月月看”、书屋“村村有”。广播电视覆盖率大幅提升,1978年,全省广播人口覆盖率为34.8%,电视人口覆盖率为53.0%;到2017年,全省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9.4%和99.3%。已初步形成卫星、地面、无线、有线、移动、固定、电子、纸质等混合覆盖、优势互补、多元服务、功能齐全的全媒体覆盖体系,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成果丰硕

    文艺活动日益活跃。40年间,本省文艺活动百花竞放、异彩纷呈。2008年以来,先后承办了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第八届全国舞蹈比赛、第六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第六届中国原生民歌大赛、第二届中国歌剧节、第十一届全国优秀舞蹈节目展演、第五届中国诗歌节、全国地方戏曲南方会演等8个全国性文艺活动,成为承办国家级艺术活动最多的省份之一。

    艺术创作成果不断涌现。2013年以来,本省有3台剧目入选第十届中国艺术节,1台剧目获文华大奖,2台剧目获文华优秀剧目奖,获奖剧目数和等次综合排名全国第2,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有3台剧目获得第二届中国歌剧节15个奖项,获奖剧目数、等次均居首位;有3台剧目入选第三届中国歌剧节,与江苏省并列全国第1;有2台剧目参评参演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3台剧目参演第七、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获好评;有3台剧目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和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有2台剧目获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银奖;有6件作品入选第十一届全国优秀舞蹈节目展演;武汉杂技团连续三届获全国杂技比赛金奖。

    艺术表演人才辈出。朱世慧、杨俊荣获我国舞台表演艺术政府最高奖——文华表演奖,王小蝉、夏青玲、詹春尧、万晓慧、王荔、程丞等6人荣获中国戏剧梅花奖,3人入选文化部优秀专家。

    美术展览成效突出。湖北美术馆和武汉美术馆被评为全国重点美术馆,居全国13个重点美术馆之列。在中国艺术节全国美术作品展中,本省连续三届有20件以上作品入选;有14个展览项目入选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其中,湖北美术馆连续六次入选。

    四、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广电事业全面发展。广电人才不断增加。1978年全省广播电视从业人员897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35人;2017年从业人员达到43161人,专业技术人员20327人。制作能力不断增强。1979年,本省制作电视剧1部1集、制作广播剧1部1集;到2017年,全年制作电视剧27部680集。广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1978年有广播电台3座,电视台1座,发射转播台7座,发射功率10/458架/千瓦;到2017年,有广播台5座,电视台5座,广播电视台78座,中短波发射(转播)台28座,发射机90(89)部,发射功率合计1391(1401)千瓦,调频、电视转播发射台201座,调频发射机1214部,发射功率合计749.86千瓦,电视发射机671部,发射功率566.05千瓦。

    创作生产能力不断加强。本省通过实施“8﹒20”精品工程,大力扶持引导精品创作生产,一批优秀影视剧、出版物分获“中国出版政府奖”“五个一工程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电影金鸡奖”“电视星光奖”等各类奖项。《马克思主义大辞典》被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列为“迎接党的十九大主题出版重点图书22种重点选题”之一,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教育改革大系》获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五集电视专题片《读书的力量》获中国纪录片学会颁发的“中国优秀纪录片”奖,两次在央视播出,同时在全国部分上星频道播出。近年来,先后有28件新闻作品获“中国新闻奖”。《湖北日报》等一批报刊获全国“百强报刊”称号。省政府支持设立每年2000万元的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和每年300万元的社会公益出版专项资金,先后累计投入1亿多元,资助出版项目500多个,一批具有重要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学术价值的优秀成果得以出版。2016、2017连续两年,全省出版物入选全国年度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数量居全国前列。重大文化典藏工程——《荆楚文库》已出版100册。本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制作单位已达5家,位列中部第1。

    技术设备提档升级。经过不断更新完善,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采编播设备已全部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基本实现高、标清播出;有线电视网络基本实现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快速推进。本省投资1.8亿元完成了79座高山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高山台站面貌焕然一新;投资3.7亿元的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顺利推进。

    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全省系统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全面应用,初步建立起各类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内容制作、分发、运营、互动平台。全国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武汉?国家出版融合数据共享研发基地相继落户湖北。国家知识资源武汉数据中心和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工程项目破土动工。为促进数字出版业发展,我省出台了《湖北省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每年2000万元的数字出版专项扶持资金。近年来,省级财政累计拨付1亿元,扶持了92个重点数字出版项目,撬动数字出版项目投资达34亿元。

    五、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亮点纷呈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法治体系日趋完善,一大批国保、省保重点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工程顺利实施,文物保护成果进一步惠及群众。大遗址保护建设成果突出,荆州熊家冢考古遗址公园对外开放,天门石家河遗址等多个考古项目荣获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不断拓展,新型城镇化中传统村落、工业遗产、线性文化遗产等新类型文物保护成效显著,“万里茶道”文物保护、抢救性考古发掘等项目顺利推进。近年来,全省完成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共登录文物收藏单位514家,登录文物藏品153万件/套,居全国第5,实际数量达218万件,居全国第8。本省进一步加强了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管理工作,武当山古建筑群(1994.12)、钟祥明显陵(2000.11)、唐崖土司城(2015.7)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神农架(2016.7)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成为中国首个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和生物圈保护区、世界地质公园、世界遗产三大保护制度共同录入的名录遗产地。目前,本省拥有世界遗产数量居全国第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在全国前列。本省完成了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重点项目调查3.6万余个,记录文字1.58亿字,录音1.1万余小时,摄像5千多小时,拍摄照片15万余张,收集资料实物近万件,登记在册2万余件。全省已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4项、国家级名录100项(127个项目保护单位)、省级名录347项(546个项目保护单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02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571人,设立传承示范基地23个。目前,全省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3个,市县级文化生态保护区84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个,省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9个,各地建立保护基地70余个,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文化市场良性发展。40年来,全省文化市场以“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为指引,基本形成了由娱乐市场、演出市场、电影市场、网络文化市场、艺术品市场等组成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初步建立起以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到2017年底,全省文化系统登记注册的文艺表演团体475家,演出经纪机构117家,娱乐场所2409家,艺术品经营机构109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8800家,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541家。

    文化产业稳步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湖北文化产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市场主体实力不断增强。2016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954.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92%。2017年末,全省规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超过2100家,资产总计3523.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536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1.8倍、2.1倍和1.5倍。长江广电传媒集团、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入选第九届中国“文化企业30强”。

    文化交易消费市场活跃。2017年,湖北成功举办第十三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主宾省活动,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连续举办4届,华中图书交易会连续举办15届,会展经济、会展效益逐步成为行业亮点。全省拥有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区1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9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78家。宜昌珀斯钢琴、武汉艾立卡、斗鱼直播平台、武汉宁美国度等成为行业领先企业。2016年武汉、宜昌先后被文化部确定为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两市共投入6700万元专项资金带动文化消费2.5亿元。

    七、对外文化交流日趋活跃

    对外文化交流格局初步形成。湖北始终坚持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要求,紧扣国家战略需要,以加快实施湖北文化“走出去”,推进湖北文化强省建设为目标,积极拓展交流平台、拓宽交流渠道,拓新交流方式,成功举办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通过积极推动省政府与文化部合作共建奥克兰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打造“国粹京剧演展讲”、“中国大漆走世界”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项目,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2013年以来,全省通过积极配合中央高层出访、深化部省合作和自主搭建平台等举措,先后组派团组180多批次、约1500人次赴国外开展文化交流,同期还组派团组18批次、约750人次赴港澳台地区开展文化交流。本省已与世界五大洲37个国家的24个省(州、大区、县)、66个城市,建立了90对友好省州、友好城市关系,按照文化与经贸并重的策略,积极开展友城间的演出、展览、讲座、论坛等文化互动。

    新闻出版广电“走出去”工程深入实施。全省积极响应中央关于“一带一路”倡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成功实施“湖北传媒周”活动,活动自2016年开展以来,连续三年在马来西亚、新加坡、俄罗斯、波兰、埃及、南非等国成功举办,已落地项目30多个。中俄媒体交流年“2017俄罗斯湖北新闻出版广电传媒周”活动被评为“2016-2017中俄媒体交流年”十大大型活动类优秀项目,在地方获奖单位中排名第1。2018非洲“湖北传媒周”于7月中旬在埃及和南非成功举办,签署国际合作协议13个,图书版权类交易15项,举办各类活动40多场次,展出图书品种近2000种,包括书法作品、动漫周边产品、影视剧、电子产品等展品1万多件,并成功开展了“湖北传媒展” “湖北影视展映周”“媒体融合发展与国际合作交流大会”“书法讲座”等大型活动,向埃及和南非人民隆重推介了《湖北从长江走向世界》等专题片。

    八、文化发展保障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高

    文化财政投入不断增加。1978年,全省文化事业财政支出总计2038万元,到2017年,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达到95.3亿元。特别是近五年来,省级财政文化建设预算投入从2013年的3.3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7.3亿元,全省文化事业总收入从2013年的33.8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57.3亿元,文化建设资金得到有力保障。

    文化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提高。全省深入实施“两个一百”文化人才培养项目,与中央戏剧学院等3所院校建立校地舞台艺术主创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扶持文艺院团与艺术院校合作开办戏曲后备人才培养定向班,推动采取“县聘乡用”、派出制、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方式加强乡镇文化站工作力量,将农村文化服务岗位纳入“三支一扶”计划范围,基层文化人才力量得到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