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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书写历史辉煌 乡村振兴绘画宏伟蓝图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0-22

  

    改革开放40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三农”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加快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激发农业新产业新动能,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呈现出农业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农村面貌改善的良好局面,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农业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活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农业不断推进体制创新,“五个一”的首创激发农业农村市场活力,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一个创举,1978年底,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率先实施土地“大包干”的创举,拉开了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改革的序幕。一个价格,1979年3月,国务院决定对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4.8%,这是对冻结了20多年的农副产品价格的首次重大调整。一个文件,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发出的第一个“一号文件”,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一个市场,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从1985年起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终结过去完全意义上的国家统购制度,实现粮食收购的“双轨制”。一个税赋,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农村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逐步形成。

    “十二五”以来,湖北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推动农村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全省上下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实现四化同步推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7年我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6129.72亿元,比1978年增长72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6.6%,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690.3亿元,占GDP比重由1978年40.5%,下降到2017年10.4%。

    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应对新阶段变化的要求,更加注重改善农业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质量,为农业生产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实现农业增长方式从数量增长到质量和效益增长的转变。

    (一)农林牧渔业结构不断优化,特色农业不断发展

    从农、林、牧、渔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看,农业、林业比重不断下降,畜牧业、渔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2017年,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中的比重分别为51.6%、3.7%、25.7%、19.0%,与1978年相比,农业、林业所占比重下降了19.7和4.3个百分点,畜牧业和渔业则分别上升了6.7和17.3个百分点。

    特色农业快速发展,截止2017年,全省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等特色、优势、优质、经济价值高的农产品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4.2%;智能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和规模不断扩大,万头猪场数量已经超过700家;名特优水产品放养面积逐年扩大、产量快速增长,小龙虾、河蟹养殖产量分别达到63.1万吨、16.9万吨。

    (二)主要农产品生产专业化分工和区域化生产格局基本形成

    在资源比较优势的驱动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农产品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种植业的区域化生产格局已基本形成。目前江汉平原、鄂东南等10个粮食主产市粮食产量占全省的72%以上,提供的商品粮占全省的80%以上;已经形成鄂西、鄂东南的大豆、玉米带;鄂西花生、小麦带;长江、汉江流域油菜带。畜牧业生产也更加向区域化集中发展。襄阳、宜昌、恩施等8个生猪主产地的猪肉产量已占到全省的74%以上。农产品产量品种不断丰富,质量不断提高,为社会提供了丰富的生产生活资源,大大提高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

    (三)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截至2017年我省土地流转率为44.6%,规模农业经营户参加新型经营组织或形式的比重达到25.6%,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创新金融保险支持现代农业,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经济结构得到优化。

    三、农业主要农产品供求呈现新格局

    (一)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以及人均占有量均大幅度增加

    2017年我省粮食总产量达到2846.13万吨(569.2亿斤),比1978年增加1120.47万吨(224亿斤),增长64.9%;棉花产量18.40万吨,减少49.8%;油料产量达到307.69万吨,比1978年增长12倍。肉类总产量达到435.35万吨,比1978年增长6.8倍;水产品产量达到465.42万吨,比1978年增长41.3倍。主要农产品的人均占有量有较大幅度提高,2017年粮食人均占有量483公斤,比1978年提高27.4%;棉花3.1公斤,减少62%;油料52.2公斤,增长9倍;水果101公斤,增长47倍;肉类人均占有量73公斤,增长6.1倍,水产品79公斤,增长32倍。粮、油、棉、水果和蔬菜等农产品全面稳定增长,为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农产品品质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更加注重发挥各地区农业的比较优势,更加注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农产品良种覆盖率和优质化水平明显提高。据农业部门统计,2017年湖北水稻和小麦品种优质率均达到75%,“双低”油菜籽的优质率占到95%以上,畜禽、水产、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的优质率也有很大提高,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迅速。

    (三)主要农产品供求总体基本平衡

    进入1990年以后,湖北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由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基本格局。粮食等农产品供应丰富,为市场稳定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奠定了基础,支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供求关系出现新的变化,粮食商品流通增加,商品粮需求上升。2017年全省粮食、油料、肉类、水产人均占有量与消费量之比分别为3.5:1、2.8:1、3.4:1、7.1:1,均呈现供应大于本省消费局面。蔬菜和水果产销两旺,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基本形成。

    四、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观,设施农业取得新发展

    (一)农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

    全省农机总动力由1978年的616万千瓦增加到2017年的4335万千瓦,增长6.0倍。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分别从1978年的2.82万台、425台提高到2017年的18.97万台和9.94万台。大宗农作物机械作业面积大幅提高,农作物机耕、机播、机收面积逐年增加,2017年机耕、机播、机械收获面积达到5929千公顷、2686千公顷和4360千公顷,分别比2000年增长2倍、9倍和6倍。

    (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

    到2017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384千公顷,比1978年增长了1.3%。旱涝保收面积达到2022千公顷,机电排灌面积增加到1456千公顷。农田水利建设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设施农业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加快

    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全省温室种植面积为3.67千公顷,大棚面积27.17千公顷,渔业养殖用房面积0.64千公顷。2017年,在温室和大棚中种植蔬菜面积达到85千公顷,占全部蔬菜播种面积的7.2%;种植的水果和园艺苗木共24千公顷,占全部果园面积的15.9%。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等高科技农业的发展促进了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新成效

    (一)农村交通、电力和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道路、农村电网、文化教育等关系农业和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2016年末,全省通公路的村达到99.9%、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乡镇达到29.6%、100%的村通电、100%村通电话、90%村安装有线电视、95.5%村通宽带互联网。文化教育、环境卫生和医疗机构也得到大幅改善,99.7%的乡镇有小学、99.6%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00%乡镇有医疗机构,98.7%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7%乡镇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

    (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40年农村改革始终坚持市场化的取向。农村市场化改革突破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模式后,经过多次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初步建立;农产品市场主体已经从单一经营发展为农民、各种中介组织、国有流通企业等构成的多元化经营;流通渠道逐渐形成了批发零售、网购、期货等多层次并进;信息服务也正朝着不断满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多方需要的方向发展。市场基础设施也取得显著成效,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全省80.8%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58.4%的乡镇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54.7%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

    (三)农村社会事业迈出新步伐

    在教育方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使290万农村中小学生受益;在卫生方面,2017年增加2232所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387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医疗设备;在社会保障方面,2017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覆盖,惠及2402万的乡村人口;在农村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37.9万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六、农村产业融合快速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新面貌

    (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方针,以乡镇企业为主体、小城镇建设为依托的农村非农产业快速发展。“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大力培植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突出绿色品牌和农产品加工转化,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成为乡镇企业发展新亮点。对传统农业种养殖方式、村庄生活设施等进行特色化建设,融合发展创意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事体验、文化传承、特色旅游村镇、生态保护等新型业态。2017年,全省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9家,省级龙头企业827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园6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6个。

    (二)农村面貌得到改善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培育建设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推动产业间、城乡间融合发展,提速农民就地城镇化进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通过修旧为主、建新为辅,保留乡村风情、改造提升品位,创建绿色幸福村36个;创建宜居村庄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项目31个;连片整治村庄3958个;创建绿色示范村1500个;创建国家级生态村22个、省级生态村1959个、桔杆能源化利用试点21处。规划建设50个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建筑风格雅致、卫生面貌整洁、多种功能叠加、示范效应明显、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与健康协调发展的国家及省级层面的特色小(城)镇。塑造“一县一特”、“一乡一品”民居建筑风格,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七、农村居民获得感显著提升,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农民收入大幅提高,收入结构呈现新的特点

    1978-2017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11元提高到13812元,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长8.1%。农民收入结构呈现全新特点:一是以农业收入为代表的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下降。2017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5963元,在农民人均可支配入中所占的比重为43.2%,比改革开放初期下降了34.7个百分点。二是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代表的工资性收入比重稳定上升,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2017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4389元,在农民人均可支配入中所占的比重为31.8%,比1983年期提高了17.2个百分点。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是由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长的推动。1997年以来,农民外出务工收入一直呈两位数增长,在工资性收入中占有突出地位,到2017年,农民外出务工寄带回收入占转移净收入(新口径)的比重已经达到57.8%。三是现金纯收入比重不断增长。2017年现金纯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为90.1%,比1978年提高56个百分点。

    (二)农村居民生活持续改善

    收入的不断增长为农村居民生活改善提供了坚实基础。1978-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07元提高到11632元,生活水平向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迈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70.8%下降到2017年的28.6%,下降了42.2个百分点,表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二是发展和享受性消费支出快速增长。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的支出水平分别达到1330元、1438元和1384元,在生活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比80年代初期分别提高了11.5、12.2和11.5个百分点。三是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智能化、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1978年,农村居民家庭几乎没有任何电器,2017年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的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分别达到121.73台、95.84台和75.52台。在传统耐用消费品稳步提高的同时,信息化设备在农村普及的速度加快,2017年,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计算机和小汽车分别达到238.7部、27.9部和11.3辆。

    (三)农村减贫脱贫取得历史性成就

    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巨大增长,为反贫困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1994年来湖北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放力度,完善扶贫措施,到2003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28.0%下降到12.8%,农村扶贫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2017年11月我省制定《湖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出台13条硬措施,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以产业化扶贫和异地搬迁扶贫为依托,整村推进消除贫困。到2017年,贫困人口减少到20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5%。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相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2个“奋斗15年”目标,我省明确了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的目标和路径,到本世纪中叶,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