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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局督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时间:2022-12-24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9统计督察组于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督察。2022年6月6日,督察组向兵团统计局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对此,兵团统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根据反馈意见和兵团党委、兵团指示要求,以坚定态度、严实作风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截至目前,国家统计局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兵团统计局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督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各阶段,全力抓好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兵团统计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李万茂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整改工作。

  (三)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反馈意见,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兵团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局督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13项整改任务,提出32项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日常督导检查。整改期间,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听取各师市、有关部门、局内各处室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坚持措施到位、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兵团统计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格对标对表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全力推进各项任务清仓见底并长期坚持。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方面

  1.加大学习力度,确保学习及时深入。一是兵团统计局多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大会等方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监督意见》和国家统计局下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下简称《汇编》)等。2月,局领导分组赴师市调研期间,深入宣讲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3月,兵团统计局举办依法行政大培训,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万茂作专题讲座,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监督意见》;6月,传达学习国家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与兵团纪委监委联合召开兵团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二是各师市统计局多措并举,提升学习效果。第一、三、四、六、十一、十二师等统计局每月定期召开全局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汇编》等重要文件进行专题学习;第十二师统计局组织被督察的43家企业的统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三是积极推动师市党委、团(镇)、经开区、兵师两级发改、工信、商务、住建、市场监督等部门对上述内容进行认真学习。

  2.从严从细,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兵团统计局逐条对照兵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深入查找工作漏项,认真整改。8月,召开全局会议,专题学习《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管理办法》,并在办理统计违法案件时严格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兵团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在已对部分师市进行约谈的基础上,拟对2022年履职不到位、存在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师市、师市统计机构、相关部门及团场、开发区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1.制度、思想双管齐下,进一步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在每年兵团法治工作会议期间,兵团和各师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对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兵师两级统计局经常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针对相关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督促各师市织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防惩责任制。目前,各师市统计局均已建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三是将《汇编》资料配发兵、师、团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切实提高防惩造假责任意识。四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再学习、再落实。五是由兵团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兵团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夯实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监督机制。

  2.规范严格,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一是严肃查办国家统计局转办案件,兵师两级共执法检查124家企业(项目)。对相关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经兵团同意后移送兵团纪委监委。二是进一步规范检查流程,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制定《兵团统计局统计执法现场检查流程规范》和《现场检查重点统计指标数据认定方法》,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开展执法工作。组织执法骨干赴企业进行现场执法培训,就统计执法程序等进行详细讲解,并强调要求,发现统计违法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照国家标准,修订完善《兵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认定、处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三是强化入退库审核。印发《兵团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退库审核工作的通知》,对入库退库提出严格审核要求;开展入退库抽查,截至目前,共抽查入库“四上”单位385家、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法人单位136个,退库“四上”单位182家。

  3.加强协同,提升改进统计督察工作。一是提升统计督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年初制定督察计划,提请兵团党委审定。实地督察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兵团领导审定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报备兵团党委办公厅督查室,向被督察师市反馈,督促整改到位,及时将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转交兵团纪委、兵团党委组织部。二是加强与巡视监督协作配合,及时向兵团巡视办提供统计督察、执法检查情况。

  4.以案说法,进一步发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一是对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再学习、再传达。二是对自行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在兵团统计系统通报3起统计违法案件的基础上,今年统计执法案件结案后,将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三是注重以案说法。今年3月、6月,兵团统计局分管法治工作副局长分别赴兵团党校和四师作法治专题讲座,对重大统计违法曝光案件进行深入剖析。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

  1.注重学习,加强指导,提升服务兵团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一是加强统计培训,提升统计分析能力。6月,组织开展兵团统计系统第4期履职能力培训夜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万茂开讲第一课。精选《工业企业执法检查》等7门课程,对兵、师、团三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分管统计部门领导开展培训(每期500人)。二是完善兵团能源统计体系。编制兵团《部门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向交通运输局等9个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并试填报数据;密切跟踪国家和自治区进度,协助发改委向兵团领导报送有关情况报告,获兵团领导重要批示。三是加强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撰写。今年以来,完成各类分析超百篇,其中14篇获兵团主要领导批示,政务信息报送综合评分在兵团机关部门保持第一。四是多次参加兵团经济运行专题调研,组织开展统计调研,调研报告多次获兵团主要领导批示。

  2.加强培训组织,培养厚实统计执法力量。一是动员鼓励兵团统计系统40余人报名参加2022年统计执法证考试。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7月,举办“线上+线下”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2名律师,为统计人员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3.根据国家、自治区管理办法,结合兵团实际,修订《兵团统计系统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拟于近日印发。

  4.优化整合,多渠道入手,加强统计资料公布。一是进一步优化整合网站栏目。对内容高度相似、实用性较差的栏目及时作出调整,规范统计数据发布。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兵团统计信息提供管理办法》,做好相关专业月报、季报的数据审核发布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统计公报。三是出版《兵团统计年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五”发展报告》《领导干部手册》。四是加强疫情影响等专题调研,及时在统计外网和统计内网及微信公众号“兵团统计”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

  (四)认真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方面

  1.多管齐下,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坚持完善2018年以来每年两次送统计法进党校制度,继续推动服务兵团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持续学习国家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及统计法律法规。下半年,将配合兵团党委组织部举办“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对各师市、兵直有关部门分管统计负责人及师市统计局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加大送统计法进企业、下基层活动力度,突出以案说法,强化宣讲针对性。三是制作《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管理办法》动漫宣传片并获评国家优秀动漫片,继续利用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普法宣传日、 “12.8”《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特殊节点,开展生动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宣讲活动。四是加强日常法治宣传。今年以来多次在《中国信息报》、“兵团统计”公众号等媒体刊发推送统计法治宣传署名文章、消息。

  2.对照统计法和中央有关规定,重新修订《兵团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法》。

  三、不断强化监督效能,全面提升兵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兵团统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反馈意见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和扩大统计督察整改成果,推动兵团统计高质量发展。

  (一)将学习培训贯彻始终,进一步坚定统计为国为民初心使命。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兵团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强化统计监督检查,形成全覆盖、可追溯、责任明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政治责任。

  (三)充分运用整改成果,进一步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更好发挥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监督职能。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的能力水平,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推动兵团高质量发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2022年12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tjj.xjbt.gov.cn/c/2022-12-14/82550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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