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多点发力推动部门统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统计局 时间:2022-09-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省统计局多点发力,精准施策,不断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
建机制,确保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范化。为进一步增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省统计局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从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对象、申报资料、审批流程、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规范性、统一性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报批的调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保证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标准,为实现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落实,全面自查清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为进一步维护统计调查秩序,规范省级部门统计调查行为,省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省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对2017年以来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确保非法、违规调查项目得到有效清理。对清查发现的未经省统计局审批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坚决进行清理,需要继续执行的统计报表制度,依法向省统计局报批,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促培训,提高部门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省统计局以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组织召开了部门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会上,一是对《陕西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详细介绍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对象范围,调查项目制定要求、审批流程、有效期限、组织实施、资料共享、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明确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陕西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申报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未经审批通过的统计调查项目不得组织实施等。二是培训了《陕西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责任分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抓长效,推动建立部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压实压紧各部门责任,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住建厅、文旅厅、卫健委、体育局、金融管理局等部门建立了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各部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在统计数据生产过程中的数据质量责任,保障了部门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原文链接:http://tjj.shaanxi.gov.cn/sy/dtyw/202209/t20220915_225236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