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 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各区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加强人口监测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统计调查工作,更加准确、及时掌握全国和上海人口发展变化情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调查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本次调查以统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将在基层组织的协助下,选派调查员到抽中的村级样本进行入户登记。各区统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做好调查物资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调查顺利开展。
市统计局将统一转发国家统计局印制的宣传公告、《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宣传用品和调查员用品以及调查制度等,并下拨调查纪念品费用与调查员劳务费,请各区根据工作要求做好物资与经费发放的管理工作。如本区样本有所增加,请提前做好相关物资准备工作。
二、强化调查规范,切实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一)要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及各项规定,按照统一的流程和标准,做好住房单元核实、登记和复查工作,确保现场调查工作的规范和统一。
(二)要切实落实现场调查实地走访和入户询问的工作要求,要佩戴统一颁发的证件,与调查对象积极有效沟通,采取电子化方式采集调查信息。严禁调查员不入户,不与调查对象联系,而直接照抄行政记录等资料的行为。
(三)要强化调查各环节质量控制,结合本区实际,应用平台监管、行政记录比对、企业大数据、电话抽查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现场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四)要加强风险防控,制定预防风险工作方案,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有序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三、做好调查员的选调与调查劳务费发放工作
此次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选聘工作由区统计局负责,主要从政府统计系统和基层组织人员中选调,也可从社会招聘,应保持调查员队伍稳定,加强培训,加强对调查员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方案要求,一个村级样本至少配备一名调查员,各区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当增加。市统计局将调查员劳务费和被调查户纪念品费以转账形式发放给各区,各区根据自身情况可酌情增加。各区应做好调查员劳务费和被调查户纪念品发放情况登记核实工作。
四、做好PAD统筹保障工作
本次调查采用PAD采集基础数据,调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被调查对象网上自主填报,市统计局将按照一个村级样本配备一台PAD设备、村级样本所在街镇一台配备PAD设备的标准下发,请各区根据本地现有PAD的实际情况和人口变动调查工作需要,组织做好PAD设备的统筹调配,确保设备到位。调查时PAD所需流量卡,由市局按照调查使用的PAD数量统一配备。
五、做好村级样本核实、住房核查与现场登记复查工作
本次村级样本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为样本框抽取,抽中调查小区样本详见附件。因本次抽样方法改变,在组织调查前必须认真学习调查制度和实施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实地踏勘,认真做好样本小区的核实工作,保证样本小区存在并符合调查样本的基本特征。
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住房核查、登记阶段的现场登记与复查工作,对建筑物地址、住房单元、各类人口信息等情况做好排摸与把关。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规则要求,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调查的质量检查,质量验收不过关的,必须按工作要求重新登记及复查直至质量合格。
六、做好质量控制、数据处理与工作总结
各级统计部门应对调查各阶段质量控制采用检查、督导等方式进行,并根据要求开展质量验收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做好数据平台的审核与验收工作,并做好工作总结。
由于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选派熟悉人口调查的业务骨干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制度与本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2021年上海市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样本
上海市统计局
2021年10月8日
PDF下载:沪统字(2021)56.pdf
原文链接:https://tjj.sh.gov.cn/xxgk_gw/20211129/932dd58d1e4b4e1bb52f44baed86482a.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