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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第一章规划基础与发展环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与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坚实的统计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新疆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节规划基础

  “十三五”时期,新疆统计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解放思想、勇于开拓,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不断推动新疆统计事业的大发展、统计方式的大变革、统计环境的大改善、统计能力的大提升,在重点领域改革、调查成果应用、统计常态监督、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实现长足进步、取得全方位历史性成就,圆满完成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统计使命,为扎实推进“十四五”统计现代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把握关键,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制定落实《自治区地(州、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季度地(州、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正式实施自治区地(州、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建立《新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及时反映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新疆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开展自治区绿色发展评价工作。以景区旅游统计工作为突破口,启动全区4A5A级景区游客流量大数据统计监测工作。重点领域改革的扎实推进,为新疆统计事业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和发展动力。

  ——健全平台,统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精心打造《统计专报》《统计月报》《统计报告》《简明统计资料》《新疆统计年鉴》《新疆领导干部手册》《新疆统计》等多种统计产品。创办《新疆经济景气观察(月刊)》,充实了统计预测预判预警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年度统计公报,如期召开新疆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持续加强统计分析监测和预判,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一百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新冠肺炎疫情对新疆经济社会影响等重大课题专题研究。统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为推进新疆统计事业优化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注重实绩,统计调查成果卓有成效。高标准完成了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及时完成各项常规性调查任务,为新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撑。统计调查成果卓有成效,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为党政领导提供了高效的决策咨询服务。

  ——强化监督,统计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制定印发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法》《统计约谈工作制度》《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等,深化统计造假、弄虚造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统计督察责任,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统计监督职能的精准发挥,保证了新疆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加强力量,统计基层基础全面夯实。完善统计体制建设,成立自治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统计执法监督局、统计研究院,推进县(市、区)统计机构全部独立设置。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区乡镇街道规范统计工作的通知》,完善乡镇(街道)基层统计机构设置和统计人员配备,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全覆盖。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建成统计数据中心,提高了数据处理的能力。不断完善统计专网功能,有效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应用水平。统计基层基础的全面夯实,架构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统计责任体系、推进体系、力量体系。

  第二节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时期。全面把握新时代发展新机遇,新疆统计事业大有可为、大有作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高质量做好统计工作,需要科学应对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一)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了新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是新形势下做好统计工作的行动纲领,为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加快推动统计改革创新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推动统计改革发展、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统计管理体制,明确了一系列重大原则方针、目标任务、推进路径等。

  (二)高质量发展对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方向,这也对新时期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统计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标准体系,持续推进统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的能力。

  (三)新发展格局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拓展了新空间。适应贯彻新发展理念、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充分发挥统计服务提供了广阔空间。统计工作要站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统筹规划、科学设计,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动,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强化统计监测分析,积极发挥统计部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职能作用,为新疆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数据支撑、统计保障。

  (四)新一轮科技革命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提供了新契机。大数据、云计算、空间地理信息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运用,为丰富统计数据源、优化统计方法手段、重塑统计生产方式提供了更多动力。统计部门必须适应形势,主动而为,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拓展数据来源,挖掘数据价值,切实增强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统计援疆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注入了新动力。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统计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的召开对统计援疆工作作出了新的安排部署、明确了新的任务要求,国家统计局以及各对口援疆省市统计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制定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积极协调和调动各方面力量,从人才培训、智力援疆等方面给予新疆统计工作大力支持和特殊帮助,为推动新疆统计调查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困难挑战

  (一)从统计基础看。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统计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工作亟待加强,部门统计工作仍然薄弱,统计数据质量基础还不牢固。

  (二)从统计制度看。部分统计制度方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反映还不够及时全面。

  (三)从统计技术看。统计工作装备水平及历史数据的开发应用能力相对滞后,与内地省份对比稍显滞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统计生产方式变革、进而提高统计生产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从统计内涵看。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监测的范围和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

  (五)从统计生态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需要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力度需要加大,统计监督职能需要持续加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尚未真正形成。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植根国情区情、面向国际,遵循规律、守正创新,尊崇法治、求真务实,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增强统计保障能力,加快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推进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统计部门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以数据质量为根本。把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生命线,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用改革的办法破除统计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出有利于统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统计抗干扰能力等重大统计改革举措。

  ——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以统计科学、数据科学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支撑统计事业发展,协调推进统计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实践创新。

  ——以法治监督为保障。完善统计法治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统计数据治理能力,更好发挥统计督察的监督作用、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和统计法治的保障作用。

  ——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夯实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人力基础。

  第三节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按照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与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努力实现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制度体系覆盖更加全面,统计调查能力明显增强,统计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统计分析服务优质高效,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统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统计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统计法制监督更加有力,统计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统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统计成果应用更加广泛,充分发挥出统计在查实区情、把握形势、制定政策、服务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新疆统计改革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新实践,面向各族人民生活新需求,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构建创新驱动,局队、兵地“四家四方”融合,协调共享的“大统计”格局。依靠创新驱动,坚持依法治统,建设调查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调查行为规范、调查方法科学、法制保障有力、管理措施到位、技术手段先进、人员素质优良、数据真实准确、发布及时完整、服务水平一流,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协调统一,兵地融合、统计部门与行业部门协同、资源共享的“大统计”工作新格局。形成充分发挥统计调查分析、咨询监督职能,全面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统计需求,适应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不断夯实现代统计体系的基础。

  ——构建完善科学、规范、完整、适用的统计指标体系。在国家统计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基础上,根据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统计改革发展需要,逐步构建科学、规范、完整、适用的统计指标体系。健全反映综合发展质量效益和新发展理念落实情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体现新疆特色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旅游兴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十大产业等重大战略的新发展、新特征、新规律。实现对统计调查设计和数据采集、加工、公布等工作的标准化、数字化、规范化、一体化管理。完善统计单位名录体系,构建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和各项统计调查资料为基础的名录信息维护更新机制。

  ——建立资源整合、平台开放、信息互通的数据共享环境。大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不断优化统计数据采集的方式方法。建立获取直接、手段先进、操作便捷、运行安全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处理体系。通过打造统一完备的数据采集报送平台、顺畅高效的数据传输处理平台、安全适用的数据存储管理平台、开放兼容灵活高效的数据共享平台、严谨规范的统计行政工作平台,全面推进统计工作现代化。积极利用数字化的部门行政记录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资料,探索开发将大数据纳入统计基础资料的方式方法,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数据资源共享目录清单,提高数据质量,拓展应用领域。

  ——打造面向社会公众、服务政府决策和企业咨询的“智囊团”。充分利用统计部门数据资源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应用导向,强化统计分析咨政功能。加强对自治区重大战略、重要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监测,突破传统分析观念,通过大数据分析延伸统计分析的广度,提高政策建议的分析深度和可操作性。充分利用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的资源,建立专家库和联合研究团队,有效借助外脑的智力支持开展重点领域问题的科学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实用有效的统计智库产品。逐步建立与新疆实际相适应的社情民意调查制度与调查体系框架,发挥统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社会公众的信息窗的作用。

  ——创新构建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跟进统计调查机制。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重点,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强化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及时跟进研究,快速准确研判、深入调查统计、综合分析研究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前瞻性和针对性对策建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及时、有力、高效的统计服务。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改革完善现代统计制度方法体系

  紧密结合国家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进程,扎实推进消费、投资、服务业、农业农村、能源、社会、科技等领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准确研判统计改革发展环境,研究推出统计创新改革举措,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增强统计保障能力。密切跟进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思想、新战略,深入研究新经济统计理论和方法,推动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的建设。围绕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加强统计调查制度方法研究,不断完善统计制度方法、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构建和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统计制度方法体系。

  一、深入推进核算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健全完善《季度地(州、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研究制定《年度地(州、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实现全区生产总值与地(州、市)生产总值汇总数据的全面衔接,更加真实准确反映自治区及地(州、市)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结构。

  完善全区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指导下,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修订完善自治区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逐步解决数据缺口和数据不衔接问题,夯实核算基础资料。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改进和完善相关领域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依据派生产业统计分类,结合新疆实际,修订和完善地(州、市)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三新”经济、民营经济、数字经济、文化及相关产业、农业及相关产业、旅游、体育、专利密集型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机制。

  二、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按照《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进一步完善各级统计机构、各专业、各领域统计调查项目数据质量工作规定,实现统计调查项目设计、任务布置、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数据发布、统计分析等全流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和评估,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技能,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控制。

  三、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管理机制

  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设立,严格执行统计标准,提高调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重复调查。推进实现部门间资料共享,规范部门统计数据发布。严格执行统计数据报送制度,依法保障调查对象报送统计数据的独立性和真实性。

  四、健全统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机制

  积极推动统计信息共享。通过电子政务网保持同自治区相关厅局职能部门的良好协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定期交流信息,实现业务协同联动、数据资源共享。

  第二节健全科学适用的统计调查制度

  紧紧围绕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旅游兴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十大产业等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拓展统计调查领域,丰富统计调查内容,构建完善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建立覆盖领域全面、标准统一完善、指标健全规范、方法设计科学的统计调查体系。

  一、拓展统计调查领域

  不断拓展统计调查反映经济社会生活的覆盖面。扩充统计调查领域,拓展统计调查范围,突出反映新疆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进一步强化新经济、绿色发展和小微企业统计,深入研究统计监测评价分析方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拓展统计监测范围。对“十四五”时期新疆推动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旅游兴疆”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发展战略开展有针对性的跟进统计监测。

  ——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计。健全“三新”和派生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健全现代产业统计,完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探索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完善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健全社会民生统计,改进劳动工资统计。

  ——完善需求侧管理统计。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优化完善工业产能利用统计,完善房地产库存统计。推进服务消费市场和特定旅游景区(景点)客流量信息统计监测。

  二、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加强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统计监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度监测。探索文化创意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统计方法,积极应对技术进步及商业模式发展变化,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推进“互联网+”新兴业态监测,及时反映新经济发展情况。

  ——拓展充实社会民生统计。研究探索对居民收支、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热点以及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现状开展专项调查分析研究。

  ——加强生态能源统计。严格执行国家能源消费核算方法,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能源消费统计监测,全面反映能源生产、销售、库存、消费等情况。完善地区能耗核算制度方法,健全地区能源核算数据联审制度,提高地区能源核算的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保持地区与全区能源数据基本衔接。完善资源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资源环境综合统计,加强碳排放、碳中和基础统计。

  ——探索文化高质量发展统计。逐步探索开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等产业统计监测,为“文化润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积极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

  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认真组织、积极筹划、精心部署,确保普查真实反映国情国力状况。组织完成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持续用力、深度开发利用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成果。创新普查手段,提高各类普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的水平。

  专栏1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重点1.经济普查认真组织完成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2.人口普查深度开发利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成果。认真组织实施人口统计调查。

  第三节完善协调高效的统计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努力构建体制完备、分工有序、工作高效的统计组织系统。健全政府综合统计工作网络,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积极培育社会化调查力量。科学配置人力资源,打造高素质的统计人才队伍。

  一、健全完善统计管理体制

  ——健全政府综合统计网络。完善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共享机制,以构建“结构科学、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协调有力”的组织体系为目标,明确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各级统计业务职责、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突出各级统计工作职能重点,充分发挥各级统计机构在统计调查中的作用。加强统计业务管理与指导,推进综合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职责落实到位、效率有效提升。

  ——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完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的制度建设,明确和充实基层统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规范基层统计人员工作行为,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综合素质。不断完善基层统计机构的硬件基础,加快基层机构通过政务网接入统计内网的建设步伐。积极研究适合在乡镇、社区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

  ——强化部门统计工作基础。不断加强部门统计队伍建设,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统计工作任务,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购买统计社会化服务等方式,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强化对部门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部门统计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素质持续提高。加快推进部门统计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推进部门行政记录和信息共享。

  专栏2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重点1.完善基层工作基础明确和充实基层统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完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的制度建设。

  2.充实基层统计力量积极探索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选用辅助调查员、购买统计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增强基层统计力量,重点解决乡镇(街道)统计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

  3.提高基层统计综合水平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依托国家统计云平台,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二、优化提升人才资源效能

  ——优化人员配置、提高人才效能。适应统计事业发展需要,不断创新思路,引进人才,扩充壮大统计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和专业构成。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品德优良、学养深厚、业务精湛、善于管理、勇于创新的统计人才。按照人岗相适要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做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综合运用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学习深造、购买统计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手段,逐步健全多元化的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创新教育培训形式,进一步完善多类型、多层次统计人才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全国统计对口援疆,研究探索与对口援疆省市及内地发达省区统计人才交流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加快提高统计队伍素质与能力。

  专栏3统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1.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统计领军人才项目,培养专家学者型高水平统计人才。

  2.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健全优化分层分类的专业化培训,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编写实用的统计干部培训教材,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3.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深入推进统计专业人才职称制度改革,逐步提高统计学专业人员比例,提升统计人员综合素质。

  第四节建立高效优质的统计服务体系

  把握新时代根本特征、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本任务,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根本要求、统计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实现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数据解读,解答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用权威真实数据反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统计。

  一、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加强统计数据全面质量管理。树立真实统计理念,将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遵循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建立健全统计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全面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质量保证工作。落实全流程、全方位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严把“入库、核查、评审”三道关口。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加强对地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推进新疆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新疆基层统计业务平台,完成对统计数据资源管理,推动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开放工程建设。充分整合资源,汇集统计工作采集、处理、分析、发布各流程的数据资源,实现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历史数据的集中管理、灵活高效应用,加快推进数据资源跨专业、跨部门共享共用,满足自治区各类统计调查任务的需要。

  ——深入推进统计公开透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统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制定统计数据公开相关规定,实施统计数据发布清单式管理。办好统计新闻发布会,坚持“能发布尽发布”原则,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更好满足公众多样化统计信息需求。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

  ——强化统计方法与数据研究。遵循统计科学规律,用科学的统计理论和方法指导统计工作实践。推进统计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推进统计服务质量向研究型转变,为社会提供更有深度的研究报告。深入开发微观统计数据,为科学研究提供便利。

  二、持续加大统计监测力度

  ——强化经济运行形势的分析研判。结合政策环境、决策需求,从经济增长、就业、物价、居民收入、结构调整、质量效益等方面深入分析经济社会运行态势,强化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判和深度分析。提高统计分析、研判报告质量,努力做到形势研判准确、热点追踪及时、政策建议有效,更好地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围绕反映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建立相关统计报表制度,夯实评价基础。研究完善评价指数计算方法,精准分析评价新疆高质量发展进程。加强对地(州、市)、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加强数据开发利用,提升统计产品质量,实现由事后服务向超前服务转变,由静态服务向动态服务转变,由一般服务向精准服务转变,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针对性更强、价值更高的统计服务。

  ——加强自治区重大战略监测评价。立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统计监测,重点突出监测乡村振兴战略、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十大产业等的落实落地情况。围绕自治区提出的重大战略,扎实开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和“口岸经济带”建设等统计监测。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十大产业、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人口就业等方面统计监测。

  ——发挥好热点问题的统计监测评价职能。完善新疆经济景气监测体系,改进企业景气调查,完善企业家信心调查制度,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民营经济发展等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热点,构建和优化经济预测模型,为强化预期管理、设计跨周期政策、开展逆周期调节、提高调控科学性提供更具前瞻性依据。

  第五节健全统计法治监督体系

  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坚定法治信仰,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逐步实现统计监督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

  ——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坚决杜绝数据造假、数字出官。健全统计责任机制,坚持党政同责,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完善地方统计法规建设。围绕自治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统计资料管理、统计数据共享、统计信息发布、统计执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方面深入开展法律研究,将统计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营造统计权利有保障、统计权力受制约、统计违法必追责的良好环境。开展地方性法规、统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

  ——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健全统计执法机构,增强各级统计执法力量,加强专职统计执法队伍和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造假“零容忍”,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

  ——强化条件保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助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法治统计建设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强统计数据的对比核查和自动化可视化分析,建立可迅速查找异常操作和异常数据、有效发掘问题线索的信息化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国家做好统计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应用工作,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信息化水平。完善制度机制,做好统计工作经费保障;严格经费使用和设备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防范廉政风险。

  专栏4统计法治建设重点1.开展地方性法规、统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

  2.开展“清零行动”,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3.开展“一案一警示”,适时公开曝光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二、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科学有效实施统计督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动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在各地区各部门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实现统计督察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统计督察“五年一轮全覆盖”,每五年对各地(州、市)党委和政府进行一次常规统计督察,选取部分自治区部门开展常规统计督察。认真总结统计督察实践经验,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优化工作流程,构建完善以《规定》为核心、督察规范性文件为主体、督察操作性制度为补充的统计督察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提高统计督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度和准度,针对被督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督察对象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督察方案设计,突出精准化导向,体现差异化要求,全面提升督察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注重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效果,跟进督促整改落实,通过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的实行督察“回头看”,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加强统计督察宣传,按要求做好统计督察情况向社会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督察人才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推动有条件的地(州、市)开展对县市统计督察,加强统计督察与党委巡视巡察工作的协同配合。

  ——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按照国家要求,认真抓好中央《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实现监督效果倍增。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报告统计督察、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严格按照《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驻在单位(综合监督单位)情况通报、工作会商、联合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要求,推进统计监督数据共享;推动建立《关于建立自治区巡视机构与自治区统计局协作工作机制》,在巡视前向自治区巡视组通报对被巡视地区(单位)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线索,提出需要巡视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加强巡视期间协作,注重成果综合运用,汇聚监督合力。各地统计机构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与统计调查工作的协作配合,夯实各方责任,完善协调联动制度机制。

  ——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各项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核查。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统计局对我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切实提高地方各级统计机构查办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努力形成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治理“一张网”。持续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查处重大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对重大转办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各地统计机构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组织开展“清零行动”,在2021年底前实现本区域本系统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全覆盖,统计调查主要专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消除执法检查的盲点盲区;积极探索对部门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方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完善举报制度,统筹运用统计督察、巡视巡察、数据核查工作成果,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提升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从被动响应型向主动预见型转变。编印《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操作指南》,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统一性、规范性;及时掌握统计违法新情况新趋势新特点,研究探索有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新方法新手段,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针对性实效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全面推行统计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制度,健全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着力解决责任追究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建立典型案例库,分层分类开展“一案一警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适时公开曝光一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建立健全统计执法骨干库,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严格持证人员管理,强化实践式、场景式、案例式培训,着力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水平。

  ——积极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统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压实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责任,积极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营造“诚信统计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统计诚信评价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管理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失信惩戒,增强企业及统计从业人员诚信统计意识。鼓励和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正统计违法失信行为,按照规定开展信用信息修复。健全各级统计机构公示渠道,积极落实失信主体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公示要求,引导统计工作各类主体依法诚信统计。探索推进统计领域“红名单”认定制度,发挥统计守信企业的正面激励作用。

  ——进一步加强涉外调查管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防范化解涉外调查领域风险隐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涉外调查违法线索。严格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加强涉外调查事中事后监管,对已经取得涉外调查资格的机构实现检查全覆盖,依法查处非法涉外调查活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完善评价反馈渠道,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我区涉外调查的管理,加强涉外调查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涉外调查工作法治化水平。

  第六节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紧盯统计改革发展的新需要和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新形势,推进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挥统计信息化服务统计现代化改革、助力统计创新的重要作用,提高统计信息化服务统计核心工作的能力。

  一、整合现有资源,实现统计业务集中统一管理

  ——整合统计信息化基础资源。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云等资源,打破传统的自建自管自用IT架构的限制,实现资源共享和弹性伸缩,推动统计数据生产、共享、发布能力建设和信息系统整合。推广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快基于地理区域的数据应用和分析。

  ——实现统计业务应用系统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快推进统计生产方式变革,运用云计算技术和理念,实现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和安全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覆盖全面、安全高效、互联互通的统计业务应用体系,支撑普查、常规调查、专项调查业务开展,实现所有统计调查业务以联网直报和移动采集方式在线采集处理数据。

  二、推进统计信息化和安全性建设

  ——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与数据安全保护体系。进行网络和系统资源分区分域管理,构建层层递进的网络纵深防御体系。加强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实现各级统计部门统计专网连接,提升统计网络稳定性、安全性。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平台,增强正面防御能力。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构建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环境下的新安全体系架构,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运维意识,保障云环境下的业务和数据安全。

  ——提升网络安全监测能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预案,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构建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接入地(州、市)、县(市、区)各级统计局安全态势数据,逐步实现统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及处置一体化管理。

  第七节形成交流、合作与共享的良好机制

  建立多区域、多部门、多渠道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形成业务交流与合作、数据共建与共享机制,有效提高统计生产能力和效率。

  ——加强自治区范围内各部门统计数据应用和共享。拓宽数据收集渠道,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应用研究。研究建立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工作。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规范部门资料清理比对处理流程,动态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统计调查单位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建立兵团和地方统计系统交流机制。以推进兵地融合发展为契机,推动兵地统计系统数据共享、分析、发布的相关研究工作,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不断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完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新疆“十四五”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位。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统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提升统计系统组织效能,深入推进统计工作改革创新,确保“十四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做好资金保障

  紧紧围绕统计调查项目和重点工作,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目标,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绩效,严格预算执行。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健全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部门的财务监督,为“十四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安全、规范和有效的资金保障。

  第三节完善基层基础

  以提高基层统计能力、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六化”目标为导向,以开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支持加快县乡两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充实基层统计力量,进一步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抓好基层统计业务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统计机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逐步建立起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专职化、统计工作规范化、报表台账标准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体系。研究探索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帐,开发企业电子统计台帐软件系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制定企业电子统计台帐工作的管理办法。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升级,为确保规划各项统计调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第四节强化人才支撑

  坚持“人才兴统”战略,不断优化统计队伍,针对不同统计专业工作实际,细化岗位分类和具体职责,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培养模式、评价机制,推进统计领军人才建设,深入推进统计专业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首席统计师制度,健全多类型、多层次统计人才培养体系,践行为国统计,为民调查初心。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统计干部队伍,为完成“十四五”规划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五节发挥援疆作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立足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统计系统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务实合作,积极配合做好统计人才援疆、统计智力援疆、统计业务援疆和资金项目援疆等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统计援疆成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统计援疆保障。

  第六节加大监督考核

  各级统计机构要充分认识“十四五”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督导,将统计规划作为各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过程考核和工作效果评估等多种方式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加强规划监测评估,确保规划能够有效推进和落实。名词解释:

  四家四方:自治区统计局,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

  统计督察:统计督察是指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有效发挥统计综合性基础性作用,由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组建统计检查组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新疆自治区启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2021年确定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2022年为巩固年、2023年为提升年。

  


原文链接:http://tjj.xinjiang.gov.cn/tjj/fgzc/202204/fb89f1dea5de43c88a6a1cc5502699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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