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0-22
10月9日,国家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宁吉喆主持中心组学习并发言,强调统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学习贯彻中央《规定》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掌握《规定》的核心要义,坚决履行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督察职责,不折不扣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奋力开创统计改革发展新局面。
中心组学习会认为,《规定》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深入学习贯彻《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体现,是依法治理统计造假作假,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是提高数据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贯彻中央《规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把《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心组学习会指出,《规定》聚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这一主题,对统计督察的思想和原则、职责职权和对象、组织方式、具体内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内涵丰富、规定具体、要求明确,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情况,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完成统计工作重点任务情况,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等督察重点内容,扎实开展督察工作,确保《规定》落实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中心组学习会强调,要将贯彻落实《规定》作为统计部门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持续传达学习、落实党政同责,加强社会公开宣传力度,为实施统计督察营造良好氛围。要健全配套制度,尽快启动督察,着手组建统计督察机构,抓紧制定《规定》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尽快出台督察工作方案,近期正式启动督察工作。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执纪问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严格按照中央文件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强化统计失信联合惩戒,在全社会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氛围。要改善工作方法,讲究政策策略,切实提高督察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中心组学习会上,局党组成员、总师分别就《规定》学习作了重点发言,执法监督局、工业司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专题发言,局内各司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专题学习。(郑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