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2015年,省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辽宁省政府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9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创新思路,推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9号)下发后,省统计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积极落实,对重点领域工作,逐项对照,结合本单位自身工作实际,主动作为,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在组织机构方面,一把手总体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由6名局机关干部担任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落实中,将“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服务”与建设现代化统计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认真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上下形成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设。近年来,省统计局建立了《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和《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试行)》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的工作制度,指导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运转。2015年建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省统计局宣传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统计舆情应急预案。
(三)强化业务考核。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办法,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2015年,我局“两办”信息工作在省委办公厅信息室对省(中)直单位信息考核排名第1位,在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对省直单位信息考核排名第2位。
(四)做好培训工作。省局坚持每年召开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信息报送人员业务培训班。2015年共50人参加了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统计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全局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评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一)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省统计局通过门户网站辽宁统计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统计工作、数据解读、统计知识和服务,及时公开统计信息,更新和维护统计工作动态,统计标准等相关政务信息。2015年共计发布统计信息240余条。
(二)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年初在《辽宁日报》全文发布《辽宁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真实反映我省近五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充分展示五年来我省经济总量明显扩大、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新兴产业多元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的成就。在《辽宁日报》全文发布《2014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从多个角度对上年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概括总结。
(三)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发布工作。每年更新维护辽宁省统计局“两会”信息查询系统,为“两会”代表、委员的提案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撑。进一步完善、开发“数据辽宁”领导决策服务查询系统。周忠轩常务副省长认为“数据辽宁”查询系统“对于及时掌握信息、进行科学比较、及时作出判断非常重要,是统计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的标志”。
(四)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系列活动。9月23日,是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本届统计开放日的主题是“统计服务民生”。围绕这一主题,省统计局请教了有关领导、专家,精心制作了户外宣传展板,介绍统计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辽宁统计所取得的成果和统计服务社会的窗口以及对外提供数据服务的各类书籍及统计资料。开放日当天,省统计局在辽宁大学举办了别开生面的“统计公开课”,王洪奇副局长和李献唐队长向辽宁大学的同学们介绍和讲解统计相关知识,开展互动问答,还向学生们赠送了《漫画统计学》和《民生统计面面观》等科普书籍。10月20日,省统计局以“优化数据、改善生活”为主题开展第二届世界统计日纪念活动,邀请了10余位省政协领导和委员,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观摩统计成果和工作现场,全方位展示了我省统计工作改革与发展情况,介绍了世界统计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的由来,系统的讲解了统计数据生产过程、联网直报工作流程等,使省政协领导和委员切实感受了统计公开。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在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统计的前提下,省统计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多方采取措施,加大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按照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及相应责任梳理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我局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各项行政职权,分别按照行使的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汇总,经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审核确认,保留行政许可审批3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权力5项等共计17项行政职权,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并通过辽宁省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经费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共接收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次),均按期答复,未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省统计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一向积极认真,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按照《条例》要求,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健全、公开时限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在整改过程中不断规范工作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力争及时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辽宁省统计局
2016年3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tjj.ln.gov.cn/tjj/zwgkzdgz/gkbg/3AE0AC8B64E34F32A2FED607CF1DD2EB/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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