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2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0-22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曝光力度。现将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的2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一、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案件
2017年5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光山县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1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瞒报统计数据;18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虚报、1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瞒报统计数据。光山县工业与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入库申报材料严重虚假,光山县有关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部分乡镇统计机构编造及代替企业报送虚假统计数据,要求企业提供虚假情况和虚假资料应对检查。国家统计局已于2017年7月中旬将该案件移送地方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规定,有处分处理权限的机关应当于6个月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的统计机构;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直到2018年9月中旬,国家统计局才收到地方对此案责任人处分处理的书面结果。
二、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昆明市五华区案件
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昆明市五华区的下列企业严重违反统计法,提供的主营业务收入统计资料不真实,违法数额达应报数额5倍以上:云南新同兴针织制衣有限公司、云南皖林木业有限公司、镇雄县三阳野生菌开发有限公司、镇雄东玻玻璃有限公司、镇雄四利轻型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镇雄湘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丽日防尘网经营有限公司、镇雄县云坤矿产品有限公司、镇雄鑫瑞特种气体经贸有限公司、镇雄滇龙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以拉饮品有限公司、镇雄县黑颈鹤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县鑫晶商贸有限公司、云南精美能源有限公司、镇雄县五德电冶有限责任公司、镇雄晟皛水晶工艺有限公司、镇雄县狮子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昌汇达商贸有限公司、云南戴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上述企业应当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但云南省统计部门并未按照要求进行认定和公示。
国家统计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