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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统计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自查情况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要求,我局于3月初对网站和“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自查,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自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一季度,我局网站和“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以及经济形势分析、数据发布、转载全国两会重要内容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和服务,及时为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查询、咨询解答等统计服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245条;统计信箱共收到信件101件,期限内办结101件;收到网上办事办件1件,办结1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期限内回复17件,未收到公众投诉;开展2次网上调查和2次在线意见建议征集活动。据2022年1月份最新统计,“福建统计”公众号在全国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排第12名,至3月7日共发布各类信息36篇,收到咨询留言28条,全部及时回复。

  二、存在问题

  网站个别栏目信息量不足,网站框架结构需要进一步升级以适应新的规范化要求。微信公众号在运行中与市、县(区)基层统计公众号互动较少,基层信息来源丰富度不足。

  三、2022年二季度工作

  (一)继续做好网站和“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定期巡查工作,做好重大会议事件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测工作。

  (二)按照国办和《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的要求,对网站页面、栏目和标识进行设计,确保与省政府门户网站整体协调、风格一致。

  (二)继续开发信息源,丰富网站栏目信息。

  (三)微信公众号坚持以统计内容建设为根本,立足统计服务工作职责,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五)积极组织基层新媒体主动配合国家、省局以及市局重点策划的题材要求,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字和图片素材,形成上下配合,互动联系的良好氛围。

  (六)落实好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数据和信息的保密审核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和信息安全、及时发布。


原文链接:https://tjj.fujian.gov.cn/xxgk/ztgg/202203/t20220309_58551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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