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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完成2017年全市资产负债表编制上报工作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1-11

  开展地区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对于摸清“家底”、揭示风险,反映地区资产配置情况,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国民财富和风险管理具有重大意义。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要求,我市已按时完成2017年全市资产负债表初步核算,并于近日上报国家统计局审定。

  2019年3月,国家统计局下发《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要求从2019年开始编制2017年地区资产负债表,以后年度以此类推,编制相应年度(即往前推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编制制度、专门制定地方方案、科学开展编制核算,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局重点督办事项,逐季督办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全市15个职能部门组成,组成人员为各部门分管局级领导。二是加强工作规范。制定了《天津市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详细介绍了我市资产负债核算工作的具体安排、编表的重要意义、编制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三是夯实核算理论。组织开展了业务学习研讨,力争达到对制度方案的精准把握,为推进我市资产负债核算工作提供了业务保障。四是坚持真实准确、科学审慎原则。在资产负债表编制过程中,努力拓展基础资料收集渠道,从统计部门、各综合部门和金融市场共收集了五千余指标信息,严格遵循编制制度,结合我市基础数据情况和经济运行实际,对某些指标项目进行了合理化处理。五是严格把控数据质量。从核算结果与部门基础数据的比较、地方与全国数据的比较、流量与存量数据的比较等多个角度对全市资产负债核算结果进行了综合评估。六是总结梳理问题。在编制和评估过程中,总结出基础资料缺失和核算结果评估困难等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对各省市上报的2017年地区资产负债表进行统一审核评估,市统计局将持续跟踪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安排,扎实做好我市资产负债表核算过程中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