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统计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统计制度 > 正文

解读:一季度山东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7-25

  2018年一季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解读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18年4月20日

  解读:一季度山东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一季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2.2%,涨幅同比扩大0.7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2.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5%。从月度同比看,1月份CPI延续去年以来的温和走势,上涨1.4%;2月份在春节效应的影响下,价格总水平快速抬升,上涨3.1%;3月份随着节日因素的减弱,涨势趋缓,上涨2.3%。从月环比看,1、2月份CPI分别上涨0.7%和1.3%,3月份下降1.3%。

    从分类看,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全面上涨。其中,衣着价格上涨4.8%,涨幅居首,影响CPI上涨0.4个百分点;居住价格上涨2.9%,影响CPI上涨0.6个百分点,是拉动CPI上行的主要因素;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和服务、交通和通信分别上涨2.9%、2.9%、1.6%、1.5%、1.2%和0.9%。

    食品价格由降转升。一季度,全省食品价格结束2017年以来持续下跌态势,同比上涨1.2%。调查统计的14个类别中,13类价格上涨,1类价格回落。其中,鸡蛋价格去年同期较低,目前呈恢复性上涨,涨幅为24.4%;猪肉市场供需相对宽松,价格下降12.0%,延续了去年一季度以来同比下降趋势。鲜瓜果价格上涨6.8%,鲜菜价格上涨1.6%,粮食价格上涨1.7%,食用油价格上涨0.3%。

    新型消费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一季度,滋补保健品价格上涨4.7%,养老服务价格上涨3.8%,美容美发洗浴价格上涨3.6%,家庭服务价格上涨3.3%,在外餐饮价格上涨2.5%,文化娱乐服务价格上涨1.3%。反映居民消费需求质量变化的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六大幸福产业商品和服务价格共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