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实施方案》推进统计政务领域诚信建设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6-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 号)、《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发改财金〔2018〕1862 号)以及《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2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政务领域诚信建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政府统计的公信力,近日,江苏省统计局与省信用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江苏省统计政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信用办〔2019〕20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江苏统计政务领域诚信建设应遵循五项基本原则:一是依法统计,二是科学公正,三是政务公开,四是守信践诺,五是奖惩并举。
《实施方案》明确了江苏统计政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落实防范和惩治政务领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严厉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到2020 年底,实现统计政务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全覆盖,信用信息全面归集共享,健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当前江苏统计政务领域诚信建设重点任务,一是切实加强统计政务诚信教育,二是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三是建立政务领域统计信用档案,四是推动政务领域开展统计信用承诺活动,五是健全政务领域统计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六是全面构建统计领域信用监管机制,七是建立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八是强化统计信用信息公示。